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08145號函轉勞動部110年1月20日勞動發能字第11005000494號書函辦理。
二、檢送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部分修正條文、勞動部書函、國教署來函及勞動部令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