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腹瀉群聚事件處理作業原則」1份,請各校據以執行防治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年9月25日北市衛疾字第10647894700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提升腹瀉群聚事件處理效能,即時提供相關介入防治措施,以避免疫情擴散或蔓延,爰訂定旨揭作業原則。 三、該作業原則內容包含:腹瀉群聚事件通報作業、須執行之防疫措施、採檢送驗事項、業務職掌及分工等相關事項,請各校依循辦理。 四、旨揭原則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其他傳染病/細菌性腸胃炎或病毒性腸胃炎項下,請逕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