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臺北市職業學校校長遴選及聘任辦法」及「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補充規定」辦理。 二、申請參加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三、新任校長遴選報名時間訂於103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前,逾時不受理。報名參加遴選人員應填妥規定之相關表件,親自前往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或委託報名) 四、本年度審查文件格式及內容修正說明如下:申請者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雙面列印,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報名翌日下午4時前補正之,並依簡章規定送達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每人至多填2所學校),並貼妥1吋彩色照片。 (二)學校經營計畫書,本文為14號字,行距24pt,以16頁為上限,內容應包含: 1、過去辦學績效: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之作法。 2、未來經營規劃:未來倘擔任校長,對學校之具體作法,包括辦學理念、經營策略及行動方案及所參與遴選學校之未來4年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等。 3、針對學校教師、家長所提出發展需求、待解決問題之回應。 (三)以上第(一)、(二)項請以申請學校為單位裝訂成冊,正、影本合計16份。 (四)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以30頁為上限,影印2份裝訂成冊(包含第(五)至(八)項資料)。 (五)資格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最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正本、影本各1份)。【本項資料正本驗畢後即歸還,影本1份留供遴委會備存】 (六)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1份】 (七)相關著作。【1份】 (八)辦學績效與佐證資料。【1份】 五、旨揭作業簡章及申請表件請逕自本局網站(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