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甄選條件: (一)具有愛心、耐心、合群、主動等特質,品德優良、具有協助特殊學生之熱忱。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三)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九條規定。 (四)熟悉一般電腦文書及網頁操作。 二、 甄選員額: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正取二名,備取若干名。 三、 聘用方式:自105年8月29日起至106年1月19日止(第一期起聘自105年8月29日起至106年1月19日止,第二期起聘自106年2月13日至6月30日止,寒暑假不上班、不支薪),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一名每天工作7小時,每週約35小時,一名每天工作7小時,每周約21小時(學校得視情況微調)。 四、 薪資:以時計薪按實際上班時核實支領,每小時133元(含勞健保費用),每天最多以8小時計算。(寒暑假不上班、不支薪) 五、 應附表件: (一)履歷表。 (二)身分證(影本)。(證件正本驗迄發還)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證件正本驗迄發還) 六、 報名時間及方式:105年8月26日下午12:00-13:40由本人將報名表親送至 本校特教組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四段77號)。 七、 面試方式:於本校二樓會議室,報名完成即刻進行面試(14:00開始)。 面試(約20分鐘),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八、 錄取名單:於考試當天公佈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及公佈欄,錄取人員另行通知。 九、 工作內容:請參閱附件。 備註: 一、特殊教育助理員需參加特教知能研習每學期至少5小時,以增進工作知能, 二、依本校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考核辦法,考核工作表現。 三、臨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四、錄取人員需接受校方安排之指定時段服務,不接受者視同放棄錄取,當事人不得異議。 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甄選報名、考試、報到日程有影響者,於本校網站公告。 六、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聯絡人:特教組長陳孝璇 聯絡電話:02-22300506轉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