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組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刊載期間:105年9月8日至105年9月14日 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曾代理人事相關業務尤佳。 三、無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依法停止任用。 7.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9. 國民身分證、學歷或專業證照等證件為變(偽)造。 10. 有虛偽之意思表示,致使本校誤信而違反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應迴避進用之規定(即與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無上開三親等關係)。 工作項目:一、教職員工差勤管理。 二、訓練進修及學分費請領事宜。 三、獎懲擬辦及獎章請頒。 四、平時考核及年度考績核案。 五、文康活動擬辦及生日禮金發放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77號。(捷運木柵站旁)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簡歷表(含照片、自傳、離職證明等工作經驗資料)、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於105年9月14日前親送、委託或限時掛號郵寄本校【地址:(1165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77號】人事室廖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組員職缺,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 合則約談,錄用與否恕不退件。 三、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 本約僱組員職缺,視成績酌增列候補0-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職缺為照護子女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6年8月30日止,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 每月月支報酬33,908元,另依規定核實發放年終工作獎金;勞保、健保及離職儲金均依相關法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