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府來函略以,現今空氣品質常受到大氣條件及本地與境外汙染源影響,造成局部區域性空氣品質不良狀況發生,並可能引起身體及健康危害。基此,為降低人員健康風險及避免身體危害,各機關因應空氣品質惡化之相關防護措施如下: (一)各機關可於適當場合加強宣導空氣品質不良期間之自我健康防護,氣喘、慢性呼吸道疾病及過敏性體質等高風險族群,應加強個人健康自主管理。 (二)針對揚塵嚴重之工作區域、物品堆置場所與廊道,加強洗掃與撒水等抑制揚塵措施。同仁於空氣品質不良之戶外或場所活動時,應配戴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具,以降低危害。 (三)戶外工作前,可視需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網站查詢空氣品質預報,並利用「環境即時通」APP(http://web.epa.gov.tw/app/emsg.html),以即時掌握空氣品質。 (四)辦公處所得適度關閉門窗,減少暴露於不良品質之空氣中;機關得視各類活動地點之空氣品質條件,將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 (五)各機關可參酌「空氣品質不良通報作業及因應措施(環保署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教育部訂定)」、「各級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教育部訂定)」等相關規定,以充實防護知識。 二、附件影本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