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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文有關「臺北市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之公私場 所、品項及收費標準」,並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2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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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文有關「臺北市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之公私場 所、品項及收費標準」,並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2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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