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基本班(或稱歸屬班)之編制,各基本班有導師之編制,經營共同活動時間(如早自習、班會、週會等),但學生在選課時則可打破基本班之班級建制,賦予學生適性選課的最大彈性。
1.高一常態編班修習共同課程及職業試探課程。
2.高二以後依學術學程及專門學程維持其班級(基本班級)型態,採取必修課程在原班共同上課,選修課程予以分別編班上課,以利課程安排及學生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