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課程介紹,輔導學生選課:
為增加學生對本校綜合高中課程之了解,校方將對一年級新生於開學前安排實施課程簡介,以使學生認識各學程、學科,並將輔導學生依其性向、興趣及學業成就之發展,並參酌家長意見,經教師指導後試填選課計畫表,再作選課決定。
2.訂定選課最低人數,不足時輔導改選:
本課程之選課最低人數應為15人,如某選修課程之選修人數低於15人時,則輔導學生改選其他課程。
3.於學期結束前辦理下一學期之課程預選:
為妥善安排校內師資、設備、課程及上課時段等,課程預選手續應於前一學期結束之前辦理完畢。
4.教材:
選擇合適經教育部審定之高中、高職教材為主幹,再由校內教學研討會及教師自行發展編製適當之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