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3/22截止)
【申請對象】
具有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具有優異潛能之弱勢學生(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
【申請資格】
1. 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2. 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3. 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申請必備文件】
1. 申請書
2. 計畫書
3. 經費概算表
4.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5. 學生在學證明書及身分清冊
6. 第四點所定證明文件或資料
7.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