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
-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建教班、遠距教學、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 生活津貼: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高中職在學原住民生
【申請資格】
- 清寒獎助金:
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 優秀獎學金:
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生活津貼: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申請必備文件】
- 申請書
-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 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前一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章)
- 領據
-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 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