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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性別暴力4法修正重點及性影像外流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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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8/11教育局來文(北市教學字第1123073290號函)宣導數位性別暴力4法修正重點及性影像外流處理方式一案,與全校親、師、生宣導周知。說明:

  1. 新修正通過相關數位性暴力防治法律,共包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共4項法規,行政院期透過犯罪前刑法嚇阻、犯罪後保護被害人,與阻止加害人再犯等,保障兒童及少年免受數位及網路性暴力犯罪之傷害,上述各項修正法規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https://law.moj.gov.tw/
  2. 《兒童權利公約》第34條有關兒少性剝削防制規範形成脈絡:請至「臺北e大」,連結:https://elearning. taipei/,進行選課(課程名稱「兒童權利公約進階班— 國家報告及實務案例」)。
  3. 參考連結:行政院「數位網路性暴力犯罪防護網」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建構數位/網路性暴力保護網」政策說明簡要宣導DM、法務部112年10月23-30日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以及該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重點—懶人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宣導教材」(檔案編號02-性剝削懶人包;通報兒少及校安簡介)、本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路性影像】:教你蒐證下架」相關解說流程影片、台灣展翅協會長期致力於防制兒少性剝削以及推動兒少網路安全相關宣導DM影片。
  4. 為落實兒少性剝削通報流程,請各校(園)新進兒少通報承辦同仁務必至「臺北e大」網頁,報名線上兒少保護通報相關課程(如「保護性案件責任通報人員教育訓練」,與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案件認識與通報」)。
  5. 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課程或宣導內容如下:(一)兒少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二)性剝削犯罪之認識。(三)遭受性剝削之處境。(四)網路安全及正確使用網路之知識。(五)其他有關性剝削防制事項。另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上開每學年應至少辦理3場次以上;請各校規劃落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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