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文化部111年2月25日文綜字第1113005377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文化基本法規範,保障人民文化權利,建立公共參 與文化政策機制,促進多元文化及文化多樣性發展,該部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機構 或學校辦理文化論壇。 三、提案機關、團體或法人組織請於本案受理期間至該部獎補 助資訊網站(http://grants.moc.gov.tw/Web/)登錄申請 資料,俾完成申請程序;併附旨揭補助要點、申請表、計畫書參考格式及經費編列原則供參,其餘相關資料請至該 部公民文化論壇網站(https://ccf.moc.gov.tw/index /zhtw)瀏覽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