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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請協助調查並彙整有被認助需求學生並提送本會申請,且請鼎力推介認助人(含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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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會認助就讀臺北市中小學家境清寒學生,提供生活費、 學費補助及急難救助金,期使受認助清寒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請學生家長依申請表(附件一)「填寫說明」填妥申請表,並將學生暨家長手機、e-mail信箱填入,繳交學校承辦人檢核無誤送請校長核章。 

二、各校導師與承辦人請於申請表簽名處確實填寫連絡電話, 以利本會連絡訪查之用。 
三、請推介並協助有意願加入本會認助行列之認助人及團體(包含家長會、教師會、企業、協會及基金會等公益團體)填寫 「認助意願暨捐款方式調查表」(如附件二),email、傳真或郵寄至本會。 
四、已接受認助之學生毋須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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