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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公開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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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個人資料公開專區

1.中華民國99年5月26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除第6條、第54條外,其餘條文行政院訂自101年10月1日施行。

2.個人資料保護法已經上路,每個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別人的個人資料,都要遵守個資法,以免觸法,詳請參法務部網站(www.moj.gov.tw)。

3.法務部已建置個人資料保護專區(網址為:https://pipa.ndc.gov.tw/),並增列個資法即時通、個資法實例問答等項目,以釐清錯誤觀念,避免誤用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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