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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甄審費用繳交」,請惠予協助轉知並輔導學生辦理相關作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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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3年6月5日10:00起至各校規定截止日止,受理考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甄審費用繳交作業。

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作業流程:

【步驟一】登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正式版】」

時間:113年6月5日(星期三)10:00起至各校規定上傳截止日止

【步驟二】應屆畢業生檢視招生委員會所取得之第一至第六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110學年度以後之畢業生檢視招生委員會所取得之第一至第六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步驟三】各校系科(組)、學程,依考生意願自行選擇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方式。

由考生自行選擇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方式。

上傳方式一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再更改,上傳系統將依考生選擇上傳模式收集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請考生審慎考慮。

【步驟四】考生若為應屆畢業生,須自行上傳第六學期修課紀錄,僅能上傳一個PDF檔案(不得上傳影音檔),檔案大小以4MB為限;內容包含:第六學期各學科(含必修及選修)成績、第六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且須蓋有教務處章戳(或浮水印)。

考生若為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110學年度以後之畢業生,第一~第六學期修課紀錄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無須上傳。

【步驟五】依各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參採項目及上傳檔案件數上限,於規定上傳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檔案勾選上傳或自行製成電子檔(PDF檔)上傳。

【步驟六】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確認送出。

二、 完成上傳後請於113年6月5日(星期三)10:00起至各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截止日24:00前,繳交指定甄審費用;報名系統不提供繳費單。(各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費方式【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一】)

另可利用技優甄審委員會技優甄審作業系統項次7【查詢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費方式】,提供查詢各校繳費方式,考生可多加利用。【※技優甄審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交給所報名之學校帳戶

三、 當學年度應屆畢業之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期間,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考生仍須依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規定之上傳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第二階段甄試(審)權益。

四、 本作業階段,僅受理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疑義處理。

五、 高級中等學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應儘速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明定「收訖明細」之規範,於三日內查明,若確實為不可歸責於考生之疏失,應備文檢附更正資料逕向該生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辦理,以維護考生第二階段甄試(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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