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立木柵高工 110學年度第二期班級網頁比賽實施計畫

回列表

臺北市立木柵高工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班級網頁比賽實施計畫

 111年2月16日校長核定

  • 目的:
    • 鼓勵班級使用GOOGLE協作平台建置班級網頁,提供教師、學生、家長意見交流之園地。
    • 提昇學生創造思考及創意為內涵,同時培養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 協助學生使用網路資源,創造多元文化學習環境。
  • 主辦單位:

本校資訊中心,聯絡人:王惠平老師,分機713。

  • 比賽方式:

使用GOOGLE協作平台進行網頁編輯,並請校內專業老師進行評比,每年級選出三至六件優秀作品於以表揚。

  • 參加對象:

全校高一、高二各班全數參加,高三各班採自由參加。

  • 報名辦法:
    • 校內比賽報名方式:111年3月4日繳交紙本報名表,如附件一。
    • 網站網址上傳: 111年3月4日前填寫線上表單註明班級網頁網址。
    • 內容修改截止日期:於111年3月31日前發布網站。
  • 評審方式:
    • 聘請本校專業老師,依據參賽班級提供之連結網址,進行線上評審。
    • 評審標準:
      1. 網站基本內容(40%):如班級資訊的即時性與正確性、班級事務、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學生活動、親師活動等。
      2. 親和性(25%):如操作及瀏覽難易度,版面及顏色配置、應用工具適當性等。
      3. 互動性(20%):如公佈欄、討論區、留言板、線上學習、班級聯絡簿等及其使用頻率。

【注意】以上內容如有設限制,請參賽隊伍設定為資訊股長公用帳號,並於報名表中註明,以供評審委員評審使用。

      1. 組織結構(15%):如超連結適當性、按鈕配置、標題命名、網站地圖、超連結家長及學生之網站等。
    1. 評審日期:111年4月1日起至4月8日止(4月1日後的變更將不列入評分)。
  • 獎勵辦法:
    • 獎勵機制:
      1. 特優1-2名,頒發班級獎狀、個人獎狀及小功乙支。
      2. 優等1-2名,頒發班級獎狀、個人獎狀及嘉獎兩支。
      3. 佳作若干名,頒發班級獎狀、個人獎狀及嘉獎乙支。
    • 上述獎項評審老師得視參賽作品情況調整之。
  • 注意事項:
    • 班級網頁應避免以下狀況:
      1. 網頁之圖文影音內容,未獲授權或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虞。
      2. 資料安全性管理不佳(如個人通訊錄未使用帳號密碼設限)。
      3. 網頁內容違反中華民國現行法律或道德風俗者。
    • 比賽著重於應用層面,請參賽隊伍勿將心力過分投注於內部自製網頁之技術面而忽略班級網頁實際應用。
    • 本校GOOGLE協作網頁製作請採用校內提供的資訊股長帳號進行協作平台製作。
  • 本辦法經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回列表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