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避免不肖業者以不實文宣廣告代辦學生保險理賠及索取 學生個人資料事宜,請學校協助宣導防範,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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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058061號函辦理。
二、邇來接獲有關不肖業者以不實文宣廣告招攬身心障礙學生 或佯稱其家長委託代辦保險業者申請學生保險理賠,除要求
相關代辦費用外,並向學校索取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等情 事,請各校加強宣導。
三、如有前揭等情事,請逕洽該署委託109、110學年度辦理本 保險之保險公司(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查證,或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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